14日,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浙江省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第19届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以下简称“《保护规定》”)。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保护规定》的制定,不仅是浙江作为亚运会主办省份对亚奥理事会的承诺,也是大型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的必要路径,对加强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亚运会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亚洲奥林匹克运动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保护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保证杭州亚运会市场开发的顺利进行,从2019年开始,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就联合杭州亚组委提前启动亚运会保护工作调研。
2020年初,亚运会知识产权立法任务列入浙江省政府立法计划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会同亚组委正式组成立法工作小组,编制立法工作方案;4月21日,在浙江省“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开幕仪式上,杭州亚运会组委会副秘书长、杭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毛根洪代表组委会发布杭州亚运会知识产权公告。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保护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市场监管等行政监管部门的知识产权保护责任,以及对涉及杭州亚运会的商标、专利、作品、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权利客体等保护规定。
《保护规定》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开发布。(记者 胡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