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近日公布了《高山滑雪项目北京冬奥会运动员参赛资格选拔办法》(以下简称《选拔办法》),对运动员选拔条件与范围、选拔标准进行明确。
根据《选拔办法》,运动员选拔范围为:根据体育总局、冬运中心备战北京冬奥会任务,组建的国家高山滑雪集训队、跨界跨项高山滑雪集训队现役在训运动员,且参加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1月16日相关国际雪联(FIS)赛事,各小项FIS积分应满足北京冬奥会东道主配额的参赛条件。其中滑降、超级大回转项目2站比赛平均积分达到80分以内,大回转、回转比赛5站比赛平均积分达到160分以内,全能项目2站比赛平均积分达到160分以内,且滑降的2站比赛平均积分达到80分以内。参加混合团体赛的资格从最终参赛运动员中产生。
根据奥运资格体系的东道主配额运动员人数限定,冬运中心将选拔2名男运动员、2名女运动员参加北京冬奥会决赛。《选拔办法》结合高山滑雪各小项不同的奥运达标情况,对运动员选拔标准以及相应的积分算法进行明确。
《选拔办法》同时指出,如北京冬奥会期间出现运动员受伤或其他紧急情况,经体育总局审核同意,且经国际奥委会和国际雪联批准,获得因伤紧急替补名额,依据选拔标准(第四条)确定替补运动员人选。入选参赛名单范围的运动员须达到体育总局所规定的体能达标考核标准。未达标运动员将不进入选拔范围,所空名额依据本办法的要求按成绩递补。(来源:中国体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