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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体育场所有了疫情防控指引,体温超37.3 ℃禁止进入

来源: 河北日报  
2020-03-06 10: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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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4日,为提高体育场馆和运动项目经营单位科学防控工作水平,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河北省体育局印发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公共体育场馆和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防控指引》(以下简称《防控指引》),其中提出,疫情期间,凡体温超过37.3 ℃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体育场所。

  河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效果图。河北省体育局供图

  根据《防控指引》,疫情期间,体育场馆和相关单位对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要及时劝返,禁止进入。各类体育场所每日营业前后应优先开窗采用自然通风,每天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30分钟;应以通风换气为主,同时对场地硬件设施、地面、墙壁、健身器材、公共用品用具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并避免过度消毒;科学合理控制人流规模和密度,加大健身器材的间隔(不小于1.5米);告知消费者在参加健身运动活动中,应注意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防控指引》还指出,各类体育场所的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建立科学、规范、及时、有效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疫情,应立即报告单位疫情防控责任人,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防控责任人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社区报告备案,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做好就诊治疗和相关防控工作。

关键词:体育场责任编辑:刘海楠